享有死亡与绝症的终身保障。新元计划的赔偿金可倍增至其基本保额的3.15倍1;美金计划的赔偿金可倍增至其基本保额的3.45倍1。
若选择将保单的倍增利益到期年龄从85岁延长到100岁,可确保您继续享有计划中的倍增利益。无论是个人规划或商业所需,您都能在有需要的时候选择更换受保人。
从保单生效的第一天开始,便可获得最低现金退保价值不低于单期保费的80%的保证。另外,此计划的非保证性红利还能进一步提升保单的现金值。
我们的财务顾问将回答您有关我们的产品和规划的任何问题。
1 倍增保险赔偿金是基本保额的倍数,该数额取决于投保开始时受保人在下一个生日时的年龄。除非使用倍增延长机制将到期年龄延长至100岁,否则它将在受保人下一个生日年龄等于倍增到期年龄85岁的保单周年日到期。受保人可以选择在自生效之日起的每个第3个保单周年期间将乘数到期年龄从下一个生日的85岁延长至下一个生日的100岁,前提是该选项在受保人下一个生日70岁之前使用,并且如果没有先前批准的索赔,也没有根据本保单以及公司针对同一受保人签发的任何其他保单和附加险提出索赔的当前申请。欲知更多详情,请参阅产品概要。
*上述数字以新元计算。我们亦提供美元计划,任君选择。上述数据仅供说明,并不表示实际的保费。在根据您设定的保额计算确切的保费金额时,我们还需要考虑计划的货币,投保时的年龄,性别,是否吸烟,保单生效时的居住国/地区,以及承保风险等级。
所示年龄皆指下个生日年龄。
所用数字仅作说明用途。确切数值请参考保单说明和产品摘要。
双尊黄金保 (新元) 及双尊黄金保 (美金) 各含一项分红终身人寿保险和一项不分红定期附加险,为死亡与绝症提供保障。请注意,若美元並非您的本土货币,您须承担外汇波动风险。
这则广告未经由新加坡金融管理局审阅。
以上资料只供一般参考之用。它不是一份保单合约。请参阅保单文件中对此保单计划之明确条款与定义所作的详细说明。
购买人寿保险是一项长期的承诺。保单过早断保,一般上牵涉很高的开支;因此,您取回的退保价值,若有,可能是零或少过付出的所有保费。
这些保单受到保单持有人保障计划的保障。该保障计划由新加坡存款保险公司(SDIC)负责执行。您的保单将自动受保,您无需付费或提出申请。欲知该保障计划的不同受保利益以及受保范围(如适用)的详情,请与我们联系,或浏览人寿保险协会(LIA)或SDIC的网站(www.lia.org.sg或www.sdic.org.sg)。
中、英文版说明资料若有任何出入,皆以英文版为准。
有关资料截至2024年5月15日正确无误。